海盛風電(Formosa 4)

關於專案

- Photo courtesy of Principle Power”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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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盛、海碩離岸風力發電場

「海盛風電(Formosa 4)」、「海碩風電(Formosa 5)」離岸風力發電場,為風睿能源(SRE)偕同「離岸風電台灣隊(Taiwan Team)」成員共同投資開發之大型離岸風電計畫,場址位於苗栗外海約18至20公里處。

風睿能源繼參與開發和建置國內第一座商業規模的離岸風場「海洋風電(Formosa 1)」以及「海能風電(Formosa 2)」之後,持續看好台灣海峽發展離岸風電的潛力,於 2020 年九月宣布同樣位於苗栗外海之大型系列風場開發計畫「海豐風電(Formosa 4-1)」、「海碩風電Formosa 4-2)」與「海盛風電(Formosa 4-3)」。

其後,隨著經濟部正式公佈第三階段開發辦法,意即「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容量分配作業要點」中之競標機制,我們針對未來三年之選商作業重新調整開發策略,決定將原規畫為固定式基樁的「海盛風電(Formosa 4-3)」更名為「海盛風電(Formosa 4)」、原規畫為浮動式平台的「海碩風電(Formosa 4-2)」更名為「海碩風電(Formosa 5)」,並賦予各案場全新且獨立的識別體系,不僅建立系列風場的品牌概念,又能凸顯與強調個別風場之特性,讓彼此的功能與定位更加明確與精準。

「海盛風電(Formosa 4)」、「海碩風電(Formosa 5)」的合併潛在裝置容量超過 2.6 GW,完工後可滿足近 300 萬家戶用電需求。此項開發計畫因納入了具前瞻性的浮動式設計、加上積極推動技術落地深耕以扶持在地供應鏈、適切呼應政府國產化的期待、同時創造台灣學習國際離岸風電在開發、商務、製造與安裝標準與規範的絕佳機會,從而吸引了本地供應鏈廠商挹注資源的強烈意願,進而催生了「離岸風電台灣隊」的成立。

風睿能源(SRE)依據相關法規完成計畫開發內容公告作業後,於十一月初在風場所在地鄉鎮分別辦理公開說明會。該計畫在工法上,除了固定式基樁之外,還首創台灣先例,將浮動式平台正式納入商業性風場建置之技術應用範圍,以求降低對海洋環境與資源的衝擊。

早在民國110年7月23日經濟部能源局公告「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」明訂海域範圍敏感區域之前,以永續經營為目標的上緯新能源在風場選址適宜性方面,已率先納入下列考量:

  • 近岸景觀維護,最大程度保護苗栗的海岸地貌;
  • 主動迴避「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範圍」;
  • 主動迴避「人工魚礁禁漁區」;
  • 主動迴避「中油海底管線」等環境敏感區域;
  • 另外依據海洋風電施工及海上調查時累積的堅實經驗,將風場推移至較為外海處, 確實保障穿梭於台灣海峽慣用航道上的船舶,能夠保有安全、便利、順暢的航行通道。